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推动事业单位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公益服务水平,广东创新“三个联动”的监管举措,积极探索对事业单位进行联合监管的方式。
一、加强数据信息联动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托“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开展,通过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厅等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交换匹配数据,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一是及时发现应注销未注销单位。通过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比对数据,查验出已撤销未注销的“僵尸事业单位”。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对可进行简易注销的事业单位,要求其举办单位按照监管职责督促做好注销登记工作;对无法采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事业单位,列入监管台账,联合举办单位、实际承接职责单位等,“一事一议”研究解决方案。
二是集中筛查重点监管对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疑似错码”清单,结合省政务服务、企业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筛查在多个部门进行了赋码或登记的“双重法人”单位,列入监管台账,作为重点监管和清理对象。
二、加强协同协作联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的常态化工作和重要抓手。广东创新联动举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效率更高,成效更明显。
一是加强编办内部联动。制定抽查计划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与事业机构编制处、监督检查处等处室充分沟通,根据事业单位是否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是否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等情况,梳理出需重点关注的单位名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与监督检查处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广东省机构编制核查”,对综合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单位反馈情况,切实加强沟通交流、深入研究,形成联合发现问题、合力解决问题的良好互动机制。
二是加强部门间联动。将抽查相关要求统一印发给被抽查单位的主管部门,邀请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实地核查,通过“事业单位情况介绍—面对面答疑—政策宣讲—实地查阅相关材料—现场反馈抽查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让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所属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整改要求,更好地落实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联动
为切实强化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登记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广东将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坚持以监管为手段、规范为目的,将宣传登记管理政策贯穿在登记管理日常工作中,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意识和自觉。
一是主动服务宣传政策。办理登记业务时,提醒事业单位关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首页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信息公示等栏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注重融宣于查,针对被抽查对象存在的实际问题,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操作规范。
二是开展培训讲解政策。广东多次举办全省事业单位新任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并邀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税务等部门派员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帮助事业单位提高管理正规化、履职规范化和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