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机构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工作步调一致、协同推进,根据内蒙古乌海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安排部署,由乌海市委编办领导带队,组成3个督查组,于4月4日赴各区开展机构改革专项督查。督查中,各督查组对各区机构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通过面对面座谈,向区直部门解答政策疑问,并对机构改革收尾工作和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细谋划,扎实做好督查前期准确。为使此次机构改革督查实现以督促改、以查促落的目标,乌海市委编办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提前向各区委印发《关于对各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给予各区充足时间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通过各区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更好研究解决问题举措,进一步促进改革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深研究,确保各项督查内容全面。为使督查内容细致全面,乌海市委编办组织召开督查前碰头会,各组成员充分沟通、明确督查重点要点。着重对各区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审批服务便民化进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尤其对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三定”规定印发实施、领导职数分配、“实名制”管理情况等内容做到严查细查。为统一各组督查标准,经研究,乌海市委编办印制了《机构改革督查问题记录表》,记录内容明确到15大项29小项,力争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掌握各区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重整改,集中研究提出反馈意见。为使督查中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督查结束后,各组立即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经相关业务科室汇总后,形成督查发现问题清单,及时向各区进行反馈;同时认真研究各区在座谈时提出的问题,在反馈问题时进行集中统一答复,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有效的帮助各区及时发现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各区机构改革工作落实处、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