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批准的《滨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山东省滨州市在推进市级机构改革工作中突出抓好部门组建、人员转隶、政策配套“三个到位”,确保中央、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滨州落实落地落细。
一是部门组建到位、挂牌运行。严格执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召开滨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明确任务、严卡节点、强化措施,于2018年12月底前,市级47个党政机构全部组建到位、挂牌运行。开辟机构改革专栏,就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新组建部门主要职责、整合路径、隶属关系等进行重点解读,切实让企业、群众了解办事“去哪儿、找谁”,还能放心、顺心、不添堵。
二是人员转隶到位、有序衔接。制定印发《关于市级涉改部门人员转隶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总体原则、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要求和转隶后人员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提出了要求、理清了路径、明确了任务、提供了遵循,并制定下发了《在职人员花名册》《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市级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转隶汇总表》等辅助材料,为部门推进人员转隶工作提供了样板,为积极有序高效推进人员转隶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政策配套到位、高效推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关于制定市直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划转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对涉改部门、单位的改革工作启动、实施和推进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路线图”,并对经费资产、办公场地、档案移交、公文传输、印章管理等工作,从责任主体、程序分工到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搭建起了机构改革高效推进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