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贵州省黔南州编办采取“三严三确保”措施,稳扎稳打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一、严守中央精神,融会贯通,确保改革方向一致。为确保全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向一致,贵州省黔南州编办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了《黔南州机构改革方案》、《黔南州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模板下发12县(市)编办,要求12县(市)编办严格按照模板制定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对于语句的表述,要求与省编办一致,不能擅自发挥,玩文字游戏,保证改革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完全相同,改革方向一致。对于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要优化配置职能,保证新机构更好的服务社会。
二、严格审核把关,精雕细琢,确保改革无缝衔接。一是成立县(市)机构改革审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保障改革政策不偏不倚。二是严格审核县(市)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对改革内容表述不清、表述含糊、表述异议的及时纠正,及时对接县(市)修改。三是由业务同志严谨细致核对县(市)改革方案,发现与模板不一致的,讨论后形成共识,统一表述方式;对县(市)结合实际整合设置的机构,及时与省编办、县(市)沟通,尊重县(市)意见,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三、严明编制纪律,遵守规定,确保改革步骤相同。一是严格保密纪律。要求干部职工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遵守编制纪律,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涉及机构改革工作的事项只能在办公室研究讨论,严格控制知晓范围,严禁在外乱传乱议。对影响机构改革进程或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情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绝不姑息。二是严守时间节点。要求县(市)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将《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送州编办审核。
目前,《黔南州机构改革方案》、《黔南州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12县(市)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已全部完成,正按程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