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机构编制决策事项贯彻落实,提高改革管理质量和效率,青岛市编办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评估督查、网络督查”四项措施,对重点领域改革、省市综合考核、上级重点督导以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等部署的改革决策事项开展督查,提升机构编制督查效力。
一是聚焦“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督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等部门,围绕贯彻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部署,着力营造优质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从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综合落实四个方面对全市29个市直部门、10个区市、2个功能区进行了有目标、有重点、有导向的全方位督查,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改革开展跟踪督查。着重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扶贫机构组建情况、控编减编情况进行督查。分类运用调阅资料、调度进展、实地检查、督查调研等方法,采取全程跟踪、中期检验、年底总结的方式,对督查项目实时记录和效果评价。
三是紧扣机构编制执行开展评估督查。推进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创新,构建“1+7”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青岛特色的机构编制“体检式评估”模式,对市直8个政府部门开展了综合评估,提升了机构编制评估实效。建立机构编制事项问效评价机制。制定印发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方案》和《关于2017年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筛选21项机构编制调整批复事项开展问效评价,加强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开展网络督查。充分利用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创新开展网络信息督查。重点对严控机构编制总量,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机构编制审批、备案程序以及用编进人计划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数据比对,追踪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加强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事实。
通过综合施策,有效推进了各项改革管理事项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全市自觉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意识,凝聚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