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实名制管理基础,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作用,浙江湖州德清编办强化四项举措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明责任,实行专人专管制度。根据《德清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实名制系统信息管理员,做到专人主管、专人审核、专人校队、专人维护,努力提升实名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按流程,加强用编用人管控。实行编制使用年度计划申报和核准制度,做到没有《编制使用核准单》不得办理进人手续;实行出入编手续统一网上申报制度,做到没有《出/入编登记表》不得办理工资社保经费核拨事项。进一步明确细化办事程序,把好空编使用源头。
三是强监督,实行动态跟踪制度。实时更新,依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介绍信及时进行人员调整;一月一清,每月根据变动情况结合实名制库人员信息,及时核对人员情况;一季一汇总,每季度结合实名制库数据信息,统计行政、事业净增减数,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强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力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会同审核,保证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互联互通,双向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根据上级要求下发文件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